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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文告訴你施工合同怎么談,建議收藏!發表時間:2021-09-30 09:08 一、談什么 二、怎么談 1、談判時間 抓住時機,適時談判,就可以在對方有強烈、緊迫需要時“雪中送炭”,從而在合同談判中處于有利地位。這就要求談判人員要充分了解業主的開發計劃、政府要求等時間節點,在業主急需開工、急需預售、急需交房、急需辦證、急需貸款的情況下,給予業主一定壓力,從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 2、談判地點 談判地點選擇的總體原則是公平、互利,有利的談判場所能增加己方的談判力量和談判地位。一般來說,主場談判具有不少優勢。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與對方談判,各方面都會感到比較習慣,談判底氣會比較足。 在建設工程合同談判中,業主一般會要求在業主所在地進行談判,但是我們可以在適當的時機邀請業主在我方辦公所在地商談,通過熱情接待等方式增進彼此的感情。 3、談判人員 我方參與談判的人員要有內部分工,有人唱紅臉有人唱白臉,但主談人員必須對合同做到精準理解,不能出現合同理解錯誤或者合同理解遺漏的情況。 三、談判技巧 四、談不成怎么辦 談判過程中,當雙方對所談問題的利益要求差距較大,各方又不肯做出讓步,那么將會導致雙方形成對峙,所以談判人員要時刻衡量當前未解決的風險是否是致命的、對方有無繼續退讓的的可能、當前條件下簽約的利益與談判破裂的利益孰輕孰重等,做進一步的選擇: 1、另行協商 如上文所述,復雜爭議很難在一兩次談判后完全達成一致,所以談判人員要耐得住性子,一邊談、一邊等、一邊了解和分析對方,等到出現有利時機后啟動再次談判。 2、拖延時間 所謂合同之簽訂,皆源于對對方有所求。所以談判人員在談判過程中要始終掌握對方的心理狀態,搞清楚對方對己方“求什么”,如果對方著急而乙方不急就可以慢慢拖延時間,等對方熬不住,談判就自然很快達成一致了。 3、風險后移 對于承包人而言,合同風險很難在合同簽訂階段全部化解,對于合同簽訂未能解決的遺留問題,也可以在施工過程中一一解決,但是承包人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,將未決問題交給項目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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